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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重庆市地方志办公室关于开展“名特”志编修工作的通知

来源:重庆市地方志办公室    发布时间:2023-04-24 11:21    阅读数: 894

区县(自治县)、万盛经开区地方志工作机构:

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》依据国务院《地方志工作条例》《重庆市地方志工作办法》以及《重庆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(2021—2025年)》,结合全市地方志工作实际,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以名镇志、名村志编纂为主的“名特”志编修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、客观、系统记述名镇、名村、名山、名街、名特产品及非物质文化遗产、中华老字号等历史现状,挖掘利用地方名特资源,抢救和传承乡土历史文化,加强重庆地域历史研究成果的转化与传播,为探索新型城镇化建设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重庆建设提供历史智慧和现实借鉴。

二、目的意义

名镇名村,名山名街,名产品生产生活中的非遗产品技艺,承载着丰富生动的传统文化和历史烙印,传承着中华文明血脉。伴随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,基层政区变动频繁,乡村所承载的传统文化信息此消彼长,乡土文化和民俗文化发生着极大的变化。近年来,我市掀起了编修乡镇志、村志等的热潮,积累了经验,丰富了地方志成果。在此基础上,实施以名镇、名村为主的“名特”志编修工程,既是传承乡村文脉,繁荣乡村文化,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的有益尝试,也是展示乡村发展脉络,总结乡村发展经验,推进乡村振兴,发挥地方志存史、资治、教化功能的实践探索;既是丰富史志工作内容,完善史志成果体系,促进史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史志工程,也是挖掘重庆文化精髓,彰显重庆文化魅力,提升重庆文化软实力的文化工程。做好这项功在当代、泽被后世的文化工程,责任重大,意义深远。

三、主要任务

“名特”志编修工作以打造精品志书为目标,在十四五时期,推出百部左右质量高、影响大、社会效益好的“名特”志书形成百部“名特”志品牌文化工程

四、编纂范围

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、名村,市级历史文化名镇、名村在经济建设、政治建设、文化建设、社会建设、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获得重庆市级以上表彰的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、街区;列入《世界遗产名录》《中国国家自然遗产、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》国家公园或国家公园体制试点,省级以上地质公园、风景名胜区、自然保护区,国家AAAA级以上景区的山岳;列入重庆市级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;获得重庆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地理商标的地方名特产品;国家商务部颁发的中华老字号,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颁发的重庆老字号等。

五、组织领导

设立重庆“名特”志编修委员会及办公室。

(一)重庆“名特”志编修委员会

任:市志办主要负责人

副主任:市志办分管负责人

成员:由市志办有关处室负责人,各区县(自治县)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人担任。

主要负责“名特”志编修工作的统筹规划、组织实施、督促推进、审查验收出版,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出现的重大问题。

(二)重庆“名特”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

办公室设在市志办 区县志指导处。负责重庆“名特”志编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
六、实施程序

(一)申报

区县(自治县)地方志工作机构为申报主体,填写《重庆市“名特”志编修申报表》,附上篇目,报至重庆“名特”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。各区县(自治县)地方志工作机构申报的“名特”原则上不少于3部(含已公开出版的“名特”,并按上述要求填报,附相关志书)

(二)评选推荐

重庆“名特”志编修委员会根据申报条件组织资格评议审查,经审查合格的,列入名单公布重庆“名特”志编修委员会根据申报和编纂情况,推选一部分纳入中指办中国名镇名村等系列名志文化工程。

(三)组织编纂

重庆“名特”志由承编单位负责组织编纂,重庆市志办、各区县(自治县)地方志工作机构提供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。编纂要坚持志体横排门类,纵述史实,述而不论。科学运用述、记、志、传、图、表、录等体裁。

(四)评审验收和出版发行

纳入重庆“名特”文化工程的志书区县(自治县)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初审、复审,经重庆“名特”志编修委员会终审验收合格后,成熟一部,出版一部

七、时间安排

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,至